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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“婚内强奸案”起诉书曝光!女方要求赔偿30万元,案发前两人已提交离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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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录音笔的内容,成为一对婚姻存续十五年的夫妻俩走上法庭的导火索。
近日,内蒙古额尔古纳市“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”一事引发热议。男子刘军(化名)因听到录音笔中妻子与其他男子的通话内容怀疑妻子出轨,之后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家暴、强奸。此案将于8月12日上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届时,刘军姐姐刘琳(化名)将出庭为弟弟辩护。
记者从知情人处获取的起诉书上看到,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军违背被害人王可(化名)意愿,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王可发生性关系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8月11日上午,刘某姐姐告诉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,弟媳目前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

起诉书部分内容

案发前两人已提交离婚申请
3月22日上午,刘琳接到弟弟刘军的电话,让其前去家里拿走一些不用的东西,这时她才知道,弟弟、弟媳前一日发生了矛盾。
在涉事房屋,弟弟刘军告诉姐姐,他放在卧室里的录音笔,录到王可和另一个男子贬低他的话,他怀疑王可出轨了。刘琳感到震惊和气愤,她告诉弟弟“不行的话就别过了”,但想到弟弟患有尿毒症,又改为劝和:“要是能回心转意,你们为了孩子再过过也行。”刘琳说,弟弟当时没有明确表态。也正是当天,刘琳才知晓这个她看起来关系和睦的弟弟和弟媳,已经商定协议离婚并提交申请。
不过,那时候的刘琳,不知道在这个干净整洁的家里发生了怎样的冲突。直到3月22日下午,刘琳接到弟媳家人的电话,对方称王可被刘军打住院,让其过来看看。刘琳没有去,她说,“我在21日上午,还看到了王可在店铺上班,走来走去打电话,第二天下午听说她住院。而且我觉得她也有错,我不愿意去道歉”。
刘琳和王可在同一个商场各开了一家店铺,两人店铺离得很近,刘琳往往能在自家店铺里看到王可的动态。
3月22日晚上,刘琳意识到两人事态升级。刘军给她打了一个不到两分钟的电话,称“王可报警了,我去派出所录个笔录,很快就回来了”。刘琳丈夫在当日晚十点去派出所询问时,得知刘军已经从派出所被刑警带走,多方打听得知“因弟媳王可告了刘军家暴、强奸”。
检方: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
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知情人处获取的起诉书提及,被告人刘军与被害人王可于2月27日申请协议离婚,进入离婚冷静期,双方处于分居状态。刘军因怀疑王可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从网上购买具备录音功能的智能定位终端放置于王可卧室书架上,对王可日常生活进行窃听。
3月21日8时许,刘军用手机播放智能定位终端盗录的王可与他人通话音频后,拽其头发,用脚踢其大腿及腹部,并去厨房拿菜刀用刀面拍打王可肩膀部位。随后,刘军要求被害人王可给被怀疑的出轨对象拨打微信视频,视频接通后对方看见刘军后立即挂断。出于泄愤目的,刘军要求王可脱掉衣物,并对其继续殴打辱骂,最终造成王可L2—L4三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。随后,刘军违背王可意愿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并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。3月21日16时许,被害人王可以被殴打为由报警,次日20时许以被家暴、强奸为由再次报警。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,王可被评定为轻伤一级。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。

涉案人曾为丈母娘摔盆起灵
事情的走向超乎了刘琳的想象。她意料不到内向的弟弟有此举动,更理解不了婚姻关系内的夫妻俩为何会存在“强奸”问题。
在刘琳眼中,弟弟刘军对弟媳比较爱护。刘琳说,弟媳是独生女,在弟弟丈母娘的葬礼上,是由弟弟刘军摔盆起灵,“我们当地习俗要求儿子只能摔盆两次,我父母都还健在,这也看出来我弟弟对弟媳一家多上心了”。
刘琳称,弟弟比较顾家,她向记者展示了3月22日当天和弟弟多个通话记录,除了最后两三个电话与本案相关,上午至中午五六个电话均在关心自家儿子在姑姑这里吃的什么、干了什么。
刘琳与弟媳也相识多年,“我们以前一起在商场卖货,是同事,我看她长得好看,说话温柔,就介绍她跟我弟认识了”。后来,因刘琳和王可开的店铺离得很近,两家交往密切,每次侄子来商场时,都会去姑姑的店铺里玩耍。
谈及案发后弟弟14岁儿子的态度,刘琳说有些难过,“我侄子现在不跟我们家来往了,在商场碰到也不说话”。
同事:派出所曾调解
同事签联名信称男方无暴力倾向
刘军的同事王伟(化名)同样对此事感到震惊。王伟和刘军在当地一国营农场共事十几年,感情深厚,在王伟印象中,他从未见到刘军和谁“红过脸”,也从未听说过夫妻俩人有何矛盾。刘军被传唤当天,主动喊王伟和其他两位一起吃饭的朋友前往派出所。
“当时派出所的人跟我们说可以去找女方调解下,要是对方谅解了就不会进去了,所以我和其他两人在22日晚上就赶去医院了。”王伟说,他们在医院见到女方时,女方可以自主行走,但行动缓慢。王伟认为刘军打人确实不对,积极关心和道歉后,他们向女方表达了请求谅解的意愿,“当天女方没有明确表态,但她爸表示不同意”。王伟说,他们几人连去医院三天,均未取得女方谅解,“女方家属一直不同意,我跟他们说考虑下十几岁孩子的未来,女方家属说,要怪只能怪他爸”。
王伟说,后来他和其他24名同事和男方亲属共同签署了一封联名信,以证明刘军在工作期间无任何暴力倾向或行为,“他人真挺好的,不想看到他走到这一步”。
8月11日前后,记者多次尝试与女方取得联系,未获有效回应。
8月12日上午,年近50岁的刘琳,将以辩护人的身份帮弟弟出庭辩护,她说自己很慌张、害怕,自从弟弟出事以后,她已经瘦了13斤,不善言辞的她被迫为弟弟奔走,“父母年纪大了,我爸得知儿子被告强奸罪,觉得抬不起头,家里的事情只能我来管了”。
刘军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,他准备做无罪辩护。

(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“大河看见”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来      源:大河报·豫视频记者 杜倩雯 陈甜甜
编      辑:王   聪
校      对:刘   明

值班主任:钟玉芹
审      核:施一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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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5
西班牙第二帅 发表于 前天 06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出轨没有罪的,就是道德有问题的,但是不涉及到犯罪的,打人涉及到犯罪的,打人之后再发生关系,那就是强奸的,这个没得错的,只要是女的不同意,就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,就是强奸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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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第五帅 发表于 前天 06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男的太可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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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第二帅 发表于 前天 06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看懂没得,没有杀他就万事大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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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第二帅 发表于 前天 06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就不应该算强奸。没有结婚的强行的才应该算,家丑不可外扬,毕竟名声也很关键,只要本性不坏,还是给予一次机会,毕竟还有孩子,多为孩子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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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第四帅 发表于 前天 0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新闻看少了吧您nai,这俩年类似案件发生的够多了吧,这强奸与是不是夫妻它没关系,即使是夫妻,那也不能硬来,也就是说,哪怕是法律上的夫妻,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的,就算是强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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